本地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、互联网网站和主要网上服务项目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、销售单位、以及其它相关涉网计算机信息系统:
为加强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管理,加大对互联网网站违规登载有害信息的监督和管理的力度,维护我市涉网单位在互联网上的整体形象和互联网网站经营者、参与者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站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规的要求,根据省、市有关精神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,全市自现在起至2005年2月20日,组织开展涉网单位备案和有关网络基础情况调查工作。
(一)登陆扬州市公安局互联网报警处置中心主页(网址:www.YZ2026.com)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系统,填写相关备案、登记资料,点击生成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》,将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》打印两份,并署名盖章(个人网站只需署名);或进入扬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备案管理系统,填写相关备案资料,点击生成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备案表》,将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备案表》打印两份,并署名盖章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、销售单位填写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备案表》中的有关内容。
(二)提交备案材料。将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》或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备案表》一式两份与其它备案材料(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安全组织成员名单、安全管理制度、网络拓扑结构图;个人网站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)一起报至扬州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或各县(市)公安网监部门。
(三)审核。公安网监部门对应当备案的对象根据其提供的备案材料,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。对登记对象只进行核对。
(四)领取备案表。对应当备案的审核合格后,领回备案表。
(五)领取备案图标。提供信息服务的单位还须领取“扬州市互联网备案专用图标”,并将图标置于网站主页下方适当位置。公安机关将在互联网上为每个备案图标链接一个该网站介绍页面,介绍网站的基本情况、安全程度、管理是否规范、有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。
(六)互联网接入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、国际互联网联网单位、固定IP地址个人用户的联网方式、提供服务内容需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,必须在五日内登录到备案管理系统修改相关资料,并到网监部门办理变更登记。
市委宣传部、市公安局、市信息化办公室将适时对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联系人:郭红霞、王率。联系电话:7343105、7342097转2026。网上备案登记地址: www.yz2026.com
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
扬州市公安局